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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上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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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2014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10楼
  • 姓名: 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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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财税纳税申报

  • 所属行业:咨询 管理咨询
  • 发布日期:2020-05-18
  • 阅读量:279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  
  • 关键词:东莞财税纳税申报

    东莞财税纳税申报详细内容

    小规模纳税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什么方面
      许多企业在创办初期,总是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如何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可是关系到口袋里的钱。如果选择不好,对税负的影响当然不言而喻。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说一说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增值税有两类纳税人,一类是一般纳税人,另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他们之间有何区别呢?
    一、认定条件不同

      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连续十二个月销售额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80万以下为小规模;

      二、使用票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票,其进项税款不能抵扣,而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小规模按3%征收率。

      简单来说,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小规模不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客户开票,才交3个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客户开票,那就是17个点!因为没有什么可抵扣的。

      例如:

      1、含税销售总额100,含税进货成本80: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100÷(1+17%)×17%-80÷(1+17%)×17%=2.91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100÷(1+3%)×3%=2.91

      2、含税销售总额100,含税进货成本70: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100÷(1+17%)×17%-70÷(1+17%)×17%=4.36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100÷(1+3%)×3%=2.91

      3、含税销售总额100,含税进货成本90: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增值税=100÷(1+17%)×17%-90÷(1+17%)×17%=1.45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100÷(1+3%)×3%=2.91

      小结一下吧:含税销售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含税进货成本等于含税销售总额80%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缴税大体相等;含税进货成本越**含税销售总额80%时,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额越要少一些,反之小规模越要少一些。
    东莞财税纳税申报
    2019年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之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东莞财税纳税申报
    新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合并计算!一般纳税人可再次转为小规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文件,已经正式宣布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和小微企业所得税的重大减税政策。

      问题解读 :

      一、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怎么算?

      根据19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即新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合计销售额,作为月销售额或季度销售额,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标准。而之前的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52)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月销售额不**过3万元,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额不**过3万元,分别核算的免税收入的。

      例1:小规模纳税人甲2019年1月销售货物5万元,提供服务1万元,销售不动产4万元。合计月销售额5+1+4=10万元,未**过起征点10万元,所以1月份合计销售收入10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如果合计销售额**过10万元,但扣除当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10万元的,扣除不动产销售额的部分,即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仍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而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照章征税。

      例2:小规模纳税人乙2019年1月销售货物5万元,提供服务1万元,销售不动产6万元。合计月销售额5+1+6=12万,**过10万元。但是扣除销售不动产之后的销售额12-6=6万元,未**过10万元。即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的6万元部分,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而销售不动产的6万元销售额应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选择按月好还是按季度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文件*三条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例3:小规模纳税人丙2019年1月销售额5万元,2月销售额11万元,3月销售额13万元。如果选择按月纳税,则只有1月的5万元可以免税,2、3月份的销售额不能免税。如果选择按季度纳税,则**季度的销售为5+11+13=29万元,全部可以免税。

      例4:小规模纳税人丁2019年1月销售额7万元,2月销售额10万元,3月销售额15万元。如果选择按月纳税,则1月的7万元、2月的10万元可以免税,3月份的15万元不能免税。如果选择按季度纳税,则**季度的销售为7+10+15=32万元,全部不可以免税。

      所以,不同的企业应该分析历年经营数据,找到每月、每季度销售规律,计算比较选择哪种纳税期限更合适。

      三、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文件*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9年统一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整为500万元时,曾允许一般纳税人按照标准于2019年12月31日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当时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万元,部分满足小规模纳税人条件但是无法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可能没有选择转登记。

      这次文件新规定,不管2019年是否做了转登记,以及转登记后是否又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于2019年12月31日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不过2019年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之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东莞财税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案例学习
      2019年1月9日**常务会议决定,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1月19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1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就若干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我们一起来看一看4号公告明确了哪些内容,和过去相比都有哪些不同。
    一、概念比较

      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比较:上调免税标准至10万元,取消分别享受。

      二、关于月(季)销售额的执行口径

      新:明确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例1: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9(=4+3+2)万元,未**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9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例2:B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17(=4+3+1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7(=4+3)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7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

      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即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分别核算,分别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比较:过去分别判断,现在合并计算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仍未**10万,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三、有关销售不动产

      新:(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

      1.如果某个体工商户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仍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2.如果该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4号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例3:C个体户2019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5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全部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如果按月纳税,则只有1月的5万元能够享受免税;3月销售额12万元**过免税标准,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但如果按季纳税,由于该季度销售额为28万元,未**过免税标准,因此,28万元全部能享受免税。

      3.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过10万元的,当期*预缴税款。4号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链接: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4号)

      旧:未明确规定,一般理解为销售不动产不在免征增值税范围内。

      比较:以前未明确规定,一般是理解为销售不动产不在免征增值税范围内。4号公告明确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二)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按次纳税。4号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照章纳税。

      链接:财税〔2016〕36号附件3(过渡政策)*五条

      四、有关出租不动产

      新: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旧: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比较:上调免税标准至10万元后,该政策继续执行。

      例4:张某出租**一套,2019年每月租金5万,租期一年,一次性收取租金60万元。

      解:张某一次性收取租金60万元,在租赁期12个月内平均分摊,月租金收入5万元,未**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此前该情况应缴纳增值税600000/1.05*1.5%=8571.43元。

      三、有关差额征税的规定

      新: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4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例5:2019年1月,某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取得建筑服务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则该小规模纳税人当月扣除分包款后的销售额为8万元,未**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当月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例6:D旅行社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季度提供旅游服务收入50万元,其中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等计9万元,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11万元,该旅游社1季度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解:该旅行社差额后的销售额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此前该情况应缴纳增值税30/1.03*3%=0.87万元。

      旧: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政策。

      比较:过去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政策,4号公告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四、有关纳税期限的规定

      新: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旧: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比较:过去未规定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有关代开增值税**发票

      新: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比较:上调免税标准至10万元后,该政策继续执行。

      例7:E企业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2019年2月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金额10000元,征收率3%,预交税额300元。下列哪种情况能享受增值税小微优惠(1)本月开具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90000元。(2)本月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91000元。

      解析:**种情况月销售额90000+10000=10000元,普票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二种情况月销售额91000+10000=101000元,应补税额=101000*3%-已纳300=2730元。但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六、有关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注意:曾在2019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但是,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20号)

      七、预缴增值税政策的适用问题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

    -/gbabc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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